各市人民政府,省(中)直有关部门(单位),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辽宁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
辽宁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