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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商市运〔2021〕2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09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核心提示:本办法所称省级储备冻猪肉(以下简称储备肉),是指四川省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生猪价格异常波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储备的冻猪肉。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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