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的通知 (川疫指办发〔2022〕2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6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精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经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使用。

各市(州)、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精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经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使用。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