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反馈,征求意见时间自4月12日至4月26日。
联系电话:0851-85575054
电子邮箱:229112168@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附件: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反馈,征求意见时间自4月12日至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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