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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皖粮仓网函〔2022〕3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3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核心提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收购作业流程,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违”、“三超”行为。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紧紧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全力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7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促进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结合行业特点,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

当前高温、汛期叠加,加之夏粮收购,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要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环节、易发时段,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粮食出入库现场的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收购作业流程,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违”、“三超”行为。在粮食收购、进出仓、清理、烘干等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和监管,防止人员伤亡和粮堆埋人事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限量、预约、错峰”开放,避免人群聚集。要根据天气变化,科学安排粮食出入库及其他作业,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出现中暑等现象。

(二)加强汛期安全储粮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抓紧维修仓储设施,检修发电、排水设备,配齐防汛物资,确保抢险应急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处于低洼水患区的粮食仓储企业要提前做好库存粮食转移,尤其要把库存药剂提前转移至安全场所,确保安全。要加强对汛点存粮仓库进行不间断跟踪排查,发现有漏雨、塌底、开裂或过水的仓房,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力量进行抢修,防止涨库、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对现有库存粮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粮情监测,及时掌握粮情变化,确保储粮安全。

(三)加强火灾防控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完善消防制度,疏通消防通道,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有效使用。加强库区火源管理,突出用电、用火、用气环节及易燃物品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健全和完善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火灾“四个能力”。

(四)加强粮食仓储在建项目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在建粮食仓储项目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对建设工地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防止出现高空跌落、地坑塌方和机械伤人等安全责任事故。

(五)加强储粮化学药剂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加强储粮化学药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熏蒸药品丢失、流入社会。粮食熏蒸作业要制定规范的作业方案,严格操作程序,做好熏蒸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熏蒸作业期间安全区的有效隔离,确保熏蒸安全。

(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物资储备安全、办公场所安全、校园安全管理、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对出租的仓库、店面要落实承租人的安全监管责任,签订完善有效的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并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等工作,杜绝“两不管”现象。

三、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切实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谨、处置得当。要加强同预案救援参与单位的联系,一旦发生事故,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尽量降低事故损失。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重点岗位持证上岗等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值班值守工作。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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