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宁市监规发〔2022〕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厅机关各处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2年12月8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