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学习贯彻《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的通知 (皖粮执法网函〔2023〕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5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3号令发布了新修订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学习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3号令发布了新修订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学习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宣传,推动贯彻落实

《办法》是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粮食流通领域执法力度,完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程序,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严肃法律责任的一部重要规章。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一线人员,认真学习《办法》,全面掌握涉粮案件管辖、立案调查、查封扣押、行政处罚决定、责任追究等规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对《办法》的宣传,提升行业依法管理、企业守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依法治粮,严查涉粮问题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汲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刻教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聚焦粮食收购、储存、出库、轮换等关键环节,以政策性粮食为重点,严肃查处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坚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加大惩戒教育力度,督促相关粮食经营者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建强执法队伍,提升治理能力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粮食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调配人员,强化组织领导,充实监管力量,健全粮食监管体系。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干部队伍政策掌握能力、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粮食执法队伍。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请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下载使用(http://lswz.ah.gov.cn/ztlm/fzjs/56566931.html)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2月14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学习贯彻《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的通知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