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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推行使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的通知 (中绿标〔2021〕13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核心提示:当前位置: 正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推行使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的通知 (中绿标〔2021〕138号) 发布日期:2021-10-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地绿办(中心):

为适应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方便绿色食品获证企业用标,中心决定停止印制绿色食品防伪标签,推行使用粘贴式标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自2021年11月1日起,生鲜、散装等不适于在包装上印刷商标标志的产品可选用粘贴式标签(样式见《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2.粘贴式标签由绿色食品用标企业按《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自行向印刷单位订购。《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将随《绿色食品使用证书》由各地绿办(中心)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时一并发给获证企业。

3. 绿色食品防伪标签于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印制。为避免浪费,已经印刷并在使用的防伪标签,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仍然可以继续过渡使用,用完为止。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2024年10月31日。

4.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使用过程中,如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中心标识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张晓云    电话:010-59193763

特此通知。

附件:《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粘贴式标签订制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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