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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级品"蜂蜜根本不存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3  来源:常州日报
核心提示:市民到超市选购蜂蜜时,是看色泽、稠密度还是品牌?市民张某看的是包装。他相信,一级品的质量肯定错不了,于是,他买了15瓶标有“一级品”的蜂蜜。哪知回家一查国标,发现蜂蜜根本没有等级之分。日前,历经一审、二审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超市的行为属于欺诈,应当退一赔三。
   市民到超市选购蜂蜜时,是看色泽、稠密度还是品牌?市民张某看的是包装。他相信,一级品的质量肯定错不了,于是,他买了15瓶标有“一级品”的蜂蜜。哪知回家一查国标,发现蜂蜜根本没有等级之分。日前,历经一审、二审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超市的行为属于欺诈,应当退一赔三。
 
  去年7月,张某在武进区一家超市分两次花447元买了15瓶“蜜研坊”牌蜂蜜,看到蜂蜜外包装上标注了执行标准为GB14963-2011,等级为一级品。
 
  张某回家后,查阅了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发现其中并没有规定蜂蜜的质量等级,也就没有所谓“一级品”的说法。张某认为,这属于标注内容虚假,超市行为已构成欺诈。在与超市多次协商无果后,今年年初,他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退一赔三,共1788元。
 
  超市则辩解,所售商品经检验质量合格,没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而且进货渠道正规,相关手续合法。再说,在行业性标准里,有蜂蜜的等级分类,标注等级并无不妥。
 
  今年6月,武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蜜研坊蜂蜜的执行标准是GB14963国家标准,但国家标准中并无等级规定。这在产品外观上已对消费者购买该产品形成一定误导,有可能使消费者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商品欺诈。据此,支持了张某退赔1788元的诉讼请求。
 
  该超市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日前,常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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