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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487个食品摊点有了“合法身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3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10月23日讯(通讯员 梅多芬) 随着《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出台,莱州市食品摊点备案工作全面展开。近日,记者从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莱州全市共办理食品摊点备案证487个,此项工作在烟台市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


据了解,食品“三小”因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生产销售无包装、标示不全、超保质期等现象较多,管理制度缺失,无章可循,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自《省三小条例》出台后,8月17日,莱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的通知》(莱政办字〔2017〕40号),就做好莱州市食品摊点备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置,明确了食品“三小”禁止生产经营的目录清单,规定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


《条例》实施后,食品摊点经营户纷纷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备案,这也意味着食品“三小”将拥有“身份证”,管理将有章可循,更加规范。“这些食品摊点的信息公示卡上载明了经营者姓名、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经营时段等内容,按要求在摊点经营地向消费者公示,同时公示的还有食品原辅材料、添加剂等。”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科长王延先告诉记者,对已纳入规范管理的食品摊点,今后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监督指导,根据食品品种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实施日常监督和定期抽检,帮助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广大市民消费饮食安全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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