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便规划建议将食品安全问题提到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即:发挥调节市场机制和社会共治的作用,从“人海术”转向“智慧监管”,突出“互联网+”优势,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用信息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高政府监管的严格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不断的提高,网络信息化的普及,“网购”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网络也随之成为一个食品销售和流通的新兴领域。
2017年1月至9月期间,国家食药监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1260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冷冻饮品、饮料等大类食品,总合格率99.14%,不合格率为0.86%;其中网络食品占不合格率的56.48%(食典通整理),数据表明,网络食品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网络食品信息不全,三无产品泛滥,无法追溯食品源头,导致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困难重重。传统或者是完全照搬传统的方法,已经很难完全适应“互联网+监管”的需求。
2015年3月1号
北京食药监率先出台《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10月1日
国家食药局正式出台《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2017年2月14日
“十三五”文件提到“严格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网上监测能力建设。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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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无不昭示着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网络食品的监管需要不断的探索与创新。
食品追溯
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是依托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其食品安全的源头归根于线下食品的生产,对于食品安全的护航,需要保持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食品安全战略中指出:实施全程监管,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真伪可辩,落实具体责任监管责任。
2017年3月8日
《“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文件提出食品溯源管理:“组织部分基础条件好的省份开展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优先培育国产优质品牌、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区域特色品牌、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强化品牌保护,推动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落实安全控制措施,更好地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2017年6月8日
濮阳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686”计划”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推进溯源监管综合平台的推广应用,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步纳入溯源监管,力争覆盖率在95%以上。
2017年6月12日
许昌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阳光食品工程改造企业126家,建立追溯体系的企业44家,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问题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2017年4月1号
国家食药监正式发布《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大力推动体系的建立,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为“舌尖的安全”护航。食品溯源制度是一项安全新制度,目的是利用当今发达的信息技术,对每一件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所有环节监控,将其产地、农药使用情况、 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等通过电子信息进行记录,一旦出现问题,通过记录能够快速的找出原因,并已将此制度立法。
2006年7月份,上海市300多人因食用“瘦肉精”猪肉而中毒。事件发生后,运用肉类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技术,不到十分钟就找出了“祸根”,有效防止了危害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由此可以看出可追溯系统在食品安全上的巨大作用。
食品质量标识
食品质量标识(QS)与溯源系统相辅相成,食品质量标识的作用是表明产品质量的水平,是实物产品的质量信誉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即是代表着生产加工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作出的明示保证。食品质量标识是食品安全一道重要的防线,同时它也是辨别三无产品的小能手。
2013年3月份,市场上销售的进口美素丽儿(天赋美素)奶粉,其生产工艺竟在苏州工业园区的某厂房内通过过期奶粉掺杂灌装、非法涂改生产日期而制成的,擦改营养标识、用欧标替换国标、私印外包装盒美素丽儿问题奶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2016年5月份,象州县宾某将购进的散装绞股蓝茶以“某玉兰茶厂”为厂名、并以“QS450014010397”作为该茶厂认证质量标志印制食品标签进行简易包装,共包装了50罐,全部以98.00元/罐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经象州县局调查是冒用QS认证质量标志、伪造厂名销售绞股蓝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食品抽检
食品安全从源头开始监管实现企业自治,品牌效应已成为食品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而强化抽检也是国家监管必不可少的手段,“十三五”文件中也提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应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品种,突出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抽检。”
2017年上半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一、二季度共2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监测31个省(区、市)155个大中城市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产品96个品种,监测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参数94个,抽检样品20823个。
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7.0%、96.7%、98.3%、99.4%和96.0%。数据上显示:其中关于水产品抽检的合格率为最低,同期,农业部组织对全国27个省(区、市)的333家苗种生产单位开展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查出3家生产企业添加违禁物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
根据近三年来(2015-2017)在食药监抽检平台上的数据整理得出,兽药残留—孔雀石(58.33%)为抽检不合格项目占比重之最。
孔雀石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是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针对于农业部2017年上半年的抽查样品,显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农业部将全面落实“十三五”文件要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殖,严格农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监管和生产管控,切实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宣传《食品安全法》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不光从监管方面入手,还要着重于宣传《食品安全法》,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扞卫自己的权益;更新并建立全面的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药物残留、真菌毒素等指标)法规,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指导方针。
2017年6月27日,宁波市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将围绕“拓展阵地”、“食安民安”、“立体发声”、“我在一线”、“共创共治”五个单元开展26项宣传活动。2017年10月份,遂宁市集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实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全覆盖。
2017年10月26日,重庆市黔江区水市乡充分利用日常检查、节前排查、赶集日、日常培训会等契机,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宣传食药相关标准
“十二五”期间实施修订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制修订20余部食品安全部门规章,国家卫生计生委清理食品标准5000项,整合400项,发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26项、合计指标1.4万余项。农业部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84项,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农产品。食品标准制度的完整化,将成为法律强有力地依法依据。
2017年10月份
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资源库已在总局官方网站首页“科普及消费提示”专栏正式上线。总局新闻宣传司经过一年的努力,对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有关的科普知识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数据库,供各地各方查询相关知识。
2017年3月份
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在国家标准委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上全部公开,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制和运用先进标准生产、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引导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社会监督。
结语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更是共同“监督”出来的。作为政府,用“四个最严要求”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作为企业知标准,懂标准,遵守标准,落实十九大的十大民生事件中的食品安全方针,避免出现违法不知的现象;作为消费者知标准,懂法律,积极监督国家食品法和制度,监督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维护自身消费权益;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一起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