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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产绿豆芽添加“无根水” 作坊被罚款6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08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蒙健
核心提示:海南:生产绿豆芽添加“无根水” 作坊被罚款6500元时间:2018-10-8 10:44:08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蒙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郑某在生产豆芽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郑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添加了4-氯苯氧乙酸钠,其生产点未经备案。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食药监局依法对郑某予以罚没款6500元。

豆芽作坊违规添加违禁物

今年6月20日,根据我省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计划有关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保城郑某豆芽摊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进行监督抽样。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该批次绿豆芽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7月23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直接送达给该摊位负责人郑某。当天在郑某的陪同下对其生产豆芽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调查处理。

经调查了解,郑某称其文化水平低,听他人称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的生产,长势良好,直至自己所生产的绿豆芽被抽检出问题后,才意识到4-氯苯氧乙酸钠是不允许使用的。经统计,郑某生产不合格绿豆芽共50kg,违法所得200元。虽然郑某试图对已销售的不合格绿豆芽进行召回,因时间较长且在市场销售给散客,无法召回。

未取得《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明》,且生产不符合要求绿豆芽,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食药监局对郑某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对其生产经营不符合要求绿豆芽的行为处6000元罚款。

“无根水”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

从事豆芽种植多年的文先生介绍,豆芽最适宜生长温度为15~25℃,高于30℃后,豆芽产量明显降低。海南常年高温,尤其是5~10月气温多在35℃左右。而一些作坊由于生产条件简陋、方式原始,使用塑料桶在自然温度下培芽,为提高豆芽出芽率使用“无根水”培育豆芽。

“‘无根水’中的主要成分有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文先生告诉记者,加入了“无根水”的豆子能使豆芽细胞快速分裂,短时间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虽然“好看”,但是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4月公布的《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中,就明确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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