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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展销活动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3  来源:兰州日报
核心提示:7月2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展销节会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者发现购买食品或者就餐后发现存在假冒伪劣或食用后出现不适的,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治疗及购买凭证资料,及时向驻场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本报讯】 7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展销节会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者发现购买食品或者就餐后发现存在假冒伪劣或食用后出现不适的,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治疗及购买凭证资料,及时向驻场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除了严把各类展会活动食品安全准入关口的同时,该局严格要求: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跨境电商食品只能展示,不得现场销售。销售保健食品必须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展销保健食品宣传不得虚假、夸大,不得有宣传疗效等误导性内容。
 
  消费者应注意留心查看入场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执业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发现展商无证照经营,应当立即向驻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报告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现场就餐时,应注意查看参展商经营资质,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熟食品感官情况,是否在露天高温条件下存放直接入口熟食品,用餐时务必要注意查看食品是否存在感官性状异常、变质等情况。要注意查看烹调好的盒装熟食品制作时间,并应在制作时间2小时内尽快食用;常温储存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废弃不再食用。
 
  消费者发现购买食品或者就餐后发现存在假冒伪劣或食用后出现不适的,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治疗及购买凭证资料,及时向驻场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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