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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1  来源:四川新闻网
核心提示:10日,记者从全省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上获悉,从3月10日起到4月底,四川省将迅速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专项整治监督抽查行动和专项整治执法办案行动,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0日讯 10日,记者从全省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上获悉,从3月10日起到4月底,四川省将迅速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专项整治监督抽查行动和专项整治执法办案行动,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师赵勇在会上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3月10日起到4月底,各地要以雷厉风行的作风,给假劣农资来一次“大扫除”。一是明确行动重点。突出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种子、农机6大品种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市场、现代农业园区、规模种养殖基地等4大区域。二是细分工作措施。疫情低风险县市区,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疫情中风险县市区,排查重点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疫情高风险县市区,配合做好农资保供,并根据疫情形势逐步开展排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村广播、乡村大喇叭、短信微信短视频等多种手段,加强农资打假知识宣传,引导农民识假辨假不买假。采取集中送货到村、村上配送等方式,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切实保障农资购买需求。四是强化准入关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提升行业准入条件,强化证后监管,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各地要坚持利剑出鞘、靶向发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重拳治理突出问题。一是以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区为重点区域,以芹菜、韭菜、普通白菜、柑橘、草莓、葡萄、绿茶为重点品种,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重点管控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农药残留超标。二是以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屠宰场(点)和收购贩运户为重点对象,以生猪、肉牛、肉羊、奶牛、家禽为重点品种,开展“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非法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生鲜乳和兽药中非法添加、兽药残留超标、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以斑点叉尾鮰、鳜鱼、乌鳢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为重点药物,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物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
 
  加强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省级农资监督抽查计划由厅相关业务处(站、所)分别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级农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由厅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地要配合做好省级农资和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同时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坚决组织开展本级监督抽查。对于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下架、坚决收缴,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强化专项整治执法办案。要加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测工作的高度契合,强化检打联动,提高执法效率。要进一步畅通“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等渠道,加强暗查暗访和飞行检查,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要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特别要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公开惩戒。要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定期公布本地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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