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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领域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9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市场“三整治”“三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违法行为,组织查办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为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警示作用,现将部分食品领域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市场“三整治”“三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违法行为,组织查办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为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警示作用,现将部分食品领域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某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2019年12月24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城区某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在该酒店后堂凉菜间发现已开启使用的食品奇厨?巧克力石头、图太TM紫薯粉、菠菜粉3.5瓶(袋),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7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奇厨®巧克力石头、图太TM紫薯粉、菠菜粉共3.5瓶(袋);2.罚款6000元。
 
  案例二  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2020年1月3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城区某超市进行执法检查,在该超市货架上发现食品“双汇”东北风味鸡肉香肠820根,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656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双汇”东北风味鸡肉香肠820根;2.罚款30000元。
 
  案例三  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2019年12月24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城区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公司卖场冷藏肉区柜台内发现食品澳洲金钱腱21袋、什锦海鲜7袋,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1639.9元,违法所得5.7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澳洲金钱腱21袋、什锦海鲜7袋;2.没收违法所得5.7元;3.罚款60000元。
 
  案例四  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和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2019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城区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公司销售区的冷柜中发现巧妈妈奶酪布丁等57盒食品已超过保质期,食品鼎盛鸿深海鲈鱼5袋包装标签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货值金额共计431.3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62盒(袋);2.罚款10000元。
 
  案例五  某大药房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案:2020年2月18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城区某大药房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大药房阴凉药品区柜台中发现摆放优生产能碳水化合物能量饮液、润巢速复合蛋白固体饮料和韵之抗3种预包装食品30盒,货值金额共计444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的优生产能碳水化合物能量饮液等食品共计30盒;2.罚款6000元。
 
  上述案例,反映出食品经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对法律法规认识不深刻等问题。请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守法诚信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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