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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11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部署。统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紧盯节日消费风险隐患大的重点区域,如商业聚集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紧盯节日消费量大的重点业态,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年夜饭供餐单位、商业综合体或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农村食品店等;紧盯节日投诉举报多的重点节令品种,如米、面、食用油及制品,速冻食品、酒类和淀粉制品等,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特殊食品环节等 4类检查标准,梳理相关处罚依据366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2大类77条,食品流通环节4大类52条,餐饮服务环节4大类56条,特殊食品环节3大类181条。每条都明确了具体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适用法律法规、检查方式方法、处罚依据等。

  二是注重压实责任。狠抓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落实,推动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部门监管责任方面,注重做到底数清、责任清、风险清,重点环节排查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风险不消除不放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做到有食品安全负责人、有自查记录、有应急方案,推动企业责任落实到位,风险整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方面,做到亮身份、亮职责、亮联系方式,注重查源头管控是否到位,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查风险隐患是否消除。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加大督导推进。为提高工作成效,抽调20人组成5个指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各县市区督导推进工作落实,反馈工作情况。目前已完成县市区第一轮督导抽查工作。共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4家,共发现问题401处,目前已整改到位393处,其他问题正在加快推进整改。同时,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屏、宣传海报等载体,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制止餐饮浪费、禁售“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以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内容宣传,张贴海报1500多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40余份,发放食品安全提醒告诫书200余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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