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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端午”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6  来源:肥城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端午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连日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辖区食品经营场所,开展“端午”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端午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连日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辖区食品经营场所,开展“端午”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粽子、肉制品、乳制品、酒水饮料及粮油制品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商超、超市、农(集)贸市场、副食品店等场所为重点区域,检查食品经营单位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产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达标;是否严格落实防蝇、防虫、防尘等防护措施;是否存在销售“山寨”、“三无”、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行为;直接入口散(裸)装食品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节令食品专项抽检

与此同时,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既定食品抽检计划,组织开展了“端午”期间重点食品抽检活动,执法人员围绕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抽检“端午节”前后消费较为集中的粽子、面制品、肉制品等节令食品,共计80批次,检测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多个参数,目前抽检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自大检查行动开展以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累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70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1份,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起。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购买粽子时须注意:
 
  一、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粽子。
 
  二、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如您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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