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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政企联手查获假冒“种子酒”、“宣酒”81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1月19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手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查处了一起销售假酒案,查获侵权“种子酒”和“宣酒”81箱,涉案价值11600余元。
  1月19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手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查处了一起销售假酒案,查获侵权“种子酒”和“宣酒”81箱,涉案价值11600余元。
 
  当日,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金种子及宣酒两家公司专业打假人员投诉,称该县柴集镇某乡村超市内销售的“种子酒”、“宣酒”是假冒产品,要求查处。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随同打假人员赶赴涉嫌销售侵权白酒的超市进行突击检查。
 
  通过对超市的现场检查,发现仓库内及楼梯下存放涉嫌假冒的“祥和种子酒”60箱、“地蕴醉三秋”19箱及“宣酒”2箱,均为4瓶一箱包装,合计81箱324瓶。执法人员发现,该批白酒的包装规格、箱子上的商标、生产厂家以及包装装潢均与真品基本相同,足以“以假乱真”。两家企业打假人员在执法人员及经营者现场见证下,通过对外包装箱色泽、印刷、封箱胶带,以及拆开包装后的内盒、铆钉、酒瓶等方面进行认真辨别,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认定该批白酒为假冒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目前,该局依法对上述白酒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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