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期 总第30期)》,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涉及济南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已处置完毕。
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济南蓝妃玫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样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玫瑰膏
生产日期:2017年11月7日
不合格问题:菌落总数超标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2.处罚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玫瑰膏192瓶,没收违法所得8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平)食药监食罚〔2018〕04001号。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
经该公司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瓶口处未采取密封措施,导致微生物滋生繁殖所致。目前,辖区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待产品送检合格后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