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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期抽检通报26批次问题食品 永辉超市李制品检出防腐剂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2
核心提示:8月22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公布了第37、38两期食品抽检信息,共通报了26批次问题食品,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等。其中,江苏永辉超市一分公司销售的李制品检出防腐剂超标。
    8月22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公布了第37、38两期食品抽检信息,共通报了26批次问题食品,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等。其中,江苏永辉超市一分公司销售的李制品检出防腐剂超标。
 
  第37期抽检中11批次食品不合格
 
  在第37期抽检中,江苏省食药监局共抽检了10类食品7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糕点不合格3批次:江苏万得福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徐州华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切片面包玉米味(生产日期为2018-04-22)和江苏万得福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徐州达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拉奶香味面包(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5-31)检出霉菌超标,检出值分别为290000CFU/g、160000CFU/g;标称为徐州利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芝士迷你卷面包(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6-07)检出酸价超标,检出值为6mg/g。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霉菌应不超过150CFU/g,酸价不得超过5mg/g。
 
  饮料不合格2批次:徐州智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徐州鼎力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拔剑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18-06-04)和标称为昆山百慕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慕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18-06-19)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原称绿脓杆菌。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采样方案及限量:(n;c)=(5;0),限量判定要求m=0。该项目不合格与企业生产环境、水源等关系较密切。
 
  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生态科技新城小川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重庆祥凯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泰州老坛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坛子鱼酸菜(酱腌菜)(生产日期为2018-03-07)和广陵区运之海平价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泰州老坛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坛子鱼酸菜(酱腌菜)(生产日期为2018-01-02)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检出值均为0.3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蔬菜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此外,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各1批次:如皋市吴窑苏果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江苏伊例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调味酱料(红烧酱料)(生产日期为2017-10-16)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苏州工业园区宜亿家生活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泗阳豪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汁排骨(生产日期为2018-02-01)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常州市凌家塘田丰食品添加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丹阳市恒新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生产日期为2018-05-28)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宜兴市宜城街道旺中旺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江苏味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辣味粉(生产日期为2017-12-12)检出铅超标。
 
  第38期抽检中15批次食品不合格
 
  在第38期食品抽检中,江苏省食药监局共抽检17类食品674批次样品,发现15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糕点不合格为8批次,涉及:溧阳市扬子广场有限公司长城店销售的,标称为徐州市云龙区宝乐食品厂生产的草莓味半切吐司面包(生产日期为2018-4-1);宿迁市洋河新区张雲翔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徐州沛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沛丰酸奶红豆吐司(生产日期为2018-05-22);宿迁市洋河新区张雲翔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徐州沛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沛丰芝士吐司(生产日期为2018-05-21)、宿迁市湖滨新区华夏大润发超市晓店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徐州沛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沛丰酸奶红豆吐司(生产日期为2018-05-22);宿迁市湖滨新区华夏大润发超市晓店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徐州沛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沛丰蛋黄吐司(生产日期为2018-05-21);海安惠美家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南通市富利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片糕(生产日期为2018-03-20);海安易趣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海安县孝康食品厂生产的夹心蛋糕(巧克力味)(生产日期为2018-04-08);南通好润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海安县乐康食品厂生产的小茶馓(生产日期为2018-02-10)。
 
  这些不合格糕点中,除1批次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外,其余7批次与微生物污染物超标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关。
 
  还有,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江苏时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带鱼(生产日期为2018-04-23)、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腊腿虾(生产日期为2018-04-24)、王秀才销售的带鱼(生产日期为2018-05-16)检出挥发性盐基氮超标;林玉宝销售的牛肉(生产日期为2018-06-01)检出克伦特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规定了海水鱼虾产品的挥发性盐基氮含量应≤30 mg/100g。挥发性盐基氮超标,说明食品发生腐败变质,可能是在贮存或运输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原因所致。而克伦特罗是β-兴奋剂的一种,可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能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整顿办函[2010] 50 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规定,克伦特罗不得在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使用。
 
  此外,如东南北码头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为常州市马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芋条(生产日期为2018-01-12)和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玉兰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浙江雪海梅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海梅乡珍珠梅(李制品)(生产日期为2018-01-26)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称为沭阳县沭城雪之恋纯净水厂生产的高级天然水(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18-06-23)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相关报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746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6期)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67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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