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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春季要特别防范食物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6  来源:西安新闻网
核心提示:春季气温逐渐升高,细菌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3月5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市民要注意防范食物中毒。
  春季气温逐渐升高,细菌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3月5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市民要注意防范食物中毒。
 
  提示中强调,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思,选择安全的就餐场所。外出就餐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光顾无证摊贩;要预防野菜中毒,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菜,采摘野菜时,一定要注意附近是否有禁止采挖野菜的提示牌,不轻易采摘、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野菜,避免食用野菜中毒;要预防毒蘑菇中毒,春季是毒菇中毒多发的季节,购买蘑菇等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同时,要提高野蘑菇的鉴别能力,不随意采摘野蘑菇,尤其是不采购、不制作和不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要预防发芽土豆中毒,春季是土豆易发芽期,食用发芽土豆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请不要购买和食用发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为青紫色的土豆;要预防河豚鱼中毒,河豚鱼有很强的毒性,公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河豚鱼。误食河豚鱼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立即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要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病例、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认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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