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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报21批次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等不合格是主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1
核心提示:5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4月组织对深圳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455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870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4705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21批次。
   5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4月组织对深圳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455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870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4705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2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金属等元素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生物毒素污染。其中有1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不合格,2批次食品检出品质指标不合格,金属等元素污染、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污染各1批次,另外还有3批次食品检出营养成分不达标。
 
  不合格产品中近五成食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中,有10批次食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47.6%。包括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农贸市场文强杂货档销售的汕头市龙湖区外砂成建副食品厂生产的澄海酸菜;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家乐通通便利店销售的博罗县福田镇哈哈香食品厂生产的奶油味花生;深圳市南山区家福旺财便利店销售的博罗县福田镇哈哈香食品厂生产的五香咸脆花生;深圳市龙岗区乡香果干货商行销售的蒜香花生;深圳市龙岗区东发食品商贸行销售的五香花生;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皖临杂货店销售的博罗县福田镇哈哈香食品厂生产的五香花生;深圳市罗湖区轻泉快时达生鲜超市销售的博罗县福田镇哈哈香食品厂生产的奶油味花生;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小嘴嘟嘟干果商行销售的墨鱼干;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口口佳休闲食品批发行销售的墨鱼干;深圳市优恒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章鱼干。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中不得添加二氧化硫;腌渍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1 g/kg。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3批次水果制品检出防腐剂超标
 
  3批次水果制品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深圳市康加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枣,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深圳市坪山新区福惠佳百货商店销售的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小甜桔,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百港汇鑫便利店销售的青州市玉盛食品厂生产的迷你山楂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应≤0.5 g/kg;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人体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2批次食品检出品质指标不合格
 
  有2批次食品检出品质制品不合格,包括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和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分别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美汇源百货店销售的成都市蒲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深圳市家家购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生产的绵阳市天名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香味油,酸价(KOH)超标。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可作为酸败的指标。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食用调和油》(SB/T 10292-1998)中规定,调和油的酸值(以KOH计)应≤1.0 (mgKOH/g)。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6批食品被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炎俊惠美家商店销售的陕西三原吉祥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超标;深圳市南山区平山美利多生活超市销售的博罗县长宁超龙保健饮料厂生产的夏桑菊(桑菊固体饮料,菌落总数、霉菌超标;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龙山粮油店销售的广东樵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达标;深圳好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海二期店销售的优格曼婴幼儿条状意面8M+,钠不合格;深圳好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海二期店销售的优格曼婴幼儿粒状意面6M+,维生素A、钠不合格;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文辉粮油店销售的干海带,铅(以Pb计)超标。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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