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2大类食品85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其中合格84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天津市西青区文浩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