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保健品  烟台  周黑  黑作坊  海产品  黑窝点  奶粉  小龙虾  全聚德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食品法律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2019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2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215575.021吨,超过2019年162482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2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215575.021吨,超过2019年162482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
 
  自2019年1月3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