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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2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十大行动”工作部署,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辽宁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十大行动”工作部署,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辽宁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行动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重点源头和监管薄弱环节,坚持补短板、固根基,多措并举,压实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婴幼儿“口粮”安全。
 
  在生产环节,进一步抓实落好生产企业首负责任,督促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建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组织开展体系检查和企业自查,指导企业做好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在经营环节,切实管控好关键风险点和销售主渠道,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母婴连锁店总部、大型商超等经营主体实行靶向监管和重点监管,要在相关经营场所广泛张贴《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七必须”事项清单》和诚信经营、社会监督二维码,倒逼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监督,把进货查验、专区专柜销售等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地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主要事项及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体系。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通过调研、暗访等形式,掌握各地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提示制度,推进普法常态化,进一步开展政策解读,引导、教育消费者正确选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共同打造诚信、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图为丹东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场所张贴《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七必须”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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