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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30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主要涉及市政府拟收回的35项原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林业园林、文化广电旅游、发改、城建、规划、水务、交通等领域。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制定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府拟收回的35项原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林业园林、文化广电旅游、发改、城建、规划、水务、交通等领域。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信函邮寄地址:请将意见信函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大院,市政府办公厅职能转变协调处。邮政编码:510030。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gzsfzqyj@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标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三)传真:020-83126554(自动接收)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9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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