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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深化“证照联办”改革构建“快入准营”市场环境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征集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30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营造高效便捷、“快入准营”的经商创业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深化“证照联办”改革 构建“快入准营”市场环境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营造高效便捷、“快入准营”的经商创业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深化“证照联办”改革 构建“快入准营”市场环境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5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cechu@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690303

4.传真:010-82690320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关于深化“证照联办”改革 构建“快入准营”市场环境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深化“证照联办”改革 构建“快入准营”市场环境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联办”改革

构建“快入准营”市场环境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营造高效便捷、“快入准营”的经商创业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首善标准,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围绕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深化“证照联办”改革,构建“快入准营”的经商创业环境,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助力北京全面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二)总体目标。以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市场主体实现“快入准营”为主要目标,深化“证照联办”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传统的证照串联审批优化为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场景以及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环节实现“证照联办”改革,满足企业个性化经营需求。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探索在部分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景适用“证照联办”+“一业一证”等改革举措的创新性叠加,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全面打造优质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周期服务。

(三)基本原则

坚持首善标准。持续深化首都“放管服”改革,对标对表先进改革经验,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以更多的便利措施惠企利民,为助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坚持优化革新。持续梳理各行业涉及到的许可审批,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变群众跑腿为部门跑腿、数据跑腿,不断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办理时限。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高频、诉求量大的行业场景,在提升准入准营效率、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增强服务效能等方面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根据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更多服务场景,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及后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坚持依法推进。“证照联办”改革以依法许可为前提,不改变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和法律效力。充分发挥法治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1.积极开拓联办场景,实现更多证照“一次办”。在药店、门诊部、超市(便利店)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场景实现“证照联办”。以“一次办好”为标准,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流程再造和业务融合,促进营业执照与更多审批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填报、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动次数,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满足企业个性化经营需求。

2.聚焦需求优化服务,实现全部场景“一窗办”。在区级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证照联办”窗口,根据企业和群众个性化的办理需求,匹配联办场景,提供专业化政策咨询、定制化业务辅导、全程帮办代办、便捷化办事体验的一窗受理服务。对于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证照联办”申请,实现“一窗办理、一次提交、并联审批、一次办结”。

3.持续强化信息共享,实现更多场景“一网办”。加强数字化建设,建立全市“证照联办”线上受理申报入口,为市场主体提供准确、便捷的网上办理服务。其他各许可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本领域审批、申请等系统对接与开发工作,分批实现更多“证照联办”场景“一网办”。

4.拆解整合信息要素,实现表格、清单“清晰办”。对申办证照所需信息进行最小颗粒度拆解、整合,基于企业选择将原来的多个申请表整合为“一表”,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对于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事项,可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原则,全面梳理办事材料,根据场景逐个制定详尽的办事指南。围绕申办渠道、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申请材料等要素,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准确、清晰、易懂、好用的办理清单。

5.纵深整合证照事项,实现全生命周期“协同办”。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将“证照联办”场景扩展到变更、注销等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实现“一设即设、一变即变、一销即销”,最大限度整合行政审批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提高协同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6.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实现证照联动“叠加办”。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试点“证照联办”和“一业一证”等改革的叠加合并,全面打造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流程一站式综合服务,逐步实现“一张执照管准入,一张证件管准营”。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让社会公众最大限度享受到改革红利。

三、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4月-5月底)。以营业执照办理为基础,整合各场景主要许可,系统梳理表格及提交材料清单,在区级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证照联办”窗口,率先在医疗器械销售、药店、餐饮店、饮品店、超市(便利店)、书店、门诊部、民办幼儿园、道路货运公司、道路客运公司等场景实现线下“一窗申请,一次提交、并联审批、一次办结”。

(二)第二阶段(2022年6月-12月底)。在餐饮店、饮品店、超市(便利店)、药店、医疗器械经营等场景实现在线“证照联办”。拓宽“证照联办”服务渠道,扩展线上服务场景,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第三阶段(2023年1月——)。系统总结前期试点及全面实施阶段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将“证照联办”的改革范围推广到更多领域,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创造优质的准入准营便利条件,实现应联尽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为市场主体优化证照办理服务、营造“快入准营”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具体制定改革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立足部门职责,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改革推进工作机制,配合牵头部门全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统筹推动行业涉及的事项改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区政府要积极统筹本区各事项改革落地,建立明确的区级工作机制,推动区级相关部门形成改革合力。各级许可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创新和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持续密切关注本领域落实证照协同系列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宣传改革政策的做法、经验和亮点,总结案例,增强企业的政策获得感,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各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最大限度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附件:“证照联办”改革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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