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对于近年来屡禁屡犯的餐饮最低消费,意见稿再次严令禁止,并明确了法律责任,最高将罚千元。对于愈发火爆的吃播,强调直播平台应采用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
相较于个人,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的“代价”更大,设宴浪费严重者将受处分。
■目前,全国很多用餐场所都有远离浪费的提醒。
建立反餐饮浪费情况通报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务部门
负责在餐饮业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褒奖节约、惩戒浪费的政策措施,引导发展节约型餐饮企业。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负责旅游饭店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
负责学校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将反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学校检查内容。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应当制定推广反餐饮浪费示范公约,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相关单位反餐饮浪费的情况。
餐饮行业协会
应当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业自律公约。
意见稿还规定,每年8月第一周为本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加强宣传教育。
误导诱导过度点餐消费
最高罚500元
意见稿表示,未张贴节约用餐标识标牌、误导诱导消费者过度点餐或者拒绝提供打包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令人关注的是,对于近年来屡禁屡犯的设“低消”,此次意见稿继续重申禁止。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底,国家已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 一旦违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外卖方面,意见稿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互联网餐饮平台提供餐饮服务,应当在平台餐饮食品页面标注餐品名称、分量、口味等信息。
鼓励通过积分、打折、优惠等
引导节约用餐
宴席与自助餐通常是食物浪费的“重灾区”。在这方面,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提供宴席或者团餐服务中,应当指导消费者合理点餐,根据用餐人数和预订需求提出点餐建议,主动告知消费者菜品分量,合理确定原材料采购量。而在提供自助餐服务中,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者用餐规则,提醒消费者按需、少量、多次取餐。
记者留意到,意见稿设置了“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的法律责任”,提出公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