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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两人跟风发布“棉花肉松”谣言 被拘3天罚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来源:海口网
核心提示:尽管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的有关“棉花肉松”的视频已被证实是谣传,但海南屯昌两居民仍然跟风发布屯昌版的“棉花肉松”视频。海口网记者15日从海南省食药监局获悉,目前二人已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
    尽管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的有关“棉花肉松”的视频已被证实是谣传,但海南屯昌两居民仍然跟风发布屯昌版的“棉花肉松”视频。海口网记者15日从海南省食药监局获悉,目前二人已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
 
    5月18日下午6时许,屯昌县食药监局接到投诉称,屯昌县美食街某摊贩制作寿司使用的肉松内有棉花。该局第一时间派员进行现场处置,执法人员对涉诉的湖北某公司生产的肉粉松做了感官鉴定,并抽样送到海南省食品检验中心检测。5月22日,省食检中心进行基因鉴定等实验室检测后出具了检验报告。经检测,送检样品与配料表标示“含有猪肉、鸡肉”结果一致,未显示含有棉花。
 
    由于5月18日屯昌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做现场感官鉴定时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偷拍视频并在微信转发,该视频在传播过程中有不了解情况的人传言称“屯昌县美食街某摊贩做寿司用棉花充当肉松被查”,造成了不良影响。屯昌县食药监局协调屯昌县公安局对视频发布者进行追查,锁定视频发布者梁某焕和李某玲。6月9日,梁某焕和李某玲被公安机关根据情节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海南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对食品安全有疑虑,请通过正当途径向食药监部门举报,切勿盲目信谣传谣,以免触犯法律,受到惩罚。如发现散布食品安全谣言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食药监管部门举报,共同营造、维护和谐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拨打12331举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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