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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须从基层抓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来源:食品伙食网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是稳定好转的,但食品安全的基础仍然薄弱,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基层单位食品安全思想认识、责任措施、管理监督、经费投入等不到位而造成的。


众所周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要想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须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然而,有的乡镇(街道)对此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闻不问,或问而不管,或管而不顾。若长此以往下去,难以形成监管合力,难以实现监管全覆盖,难以堵塞监管漏洞,难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因此,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如何抓好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笔者认为:


一要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并与食品药品、工商、卫生、质监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二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问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乡镇(街道)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每年由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评议考核并通报结果,其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由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对该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要象对待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工作那样实行“一票否决”。


三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繁重,单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只有建立健全纵到边、横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才能做到食品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盯。乡镇(街道)要在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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