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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开展酒类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胶东在线

烟台市是亚洲著名的国际葡萄酒城,是中国重要的葡萄酒产区,葡萄酒的质量安全事关全市食品支柱产业的发展,事关烟台的城市形象和声誉。为净化酒类生产经营环境,保障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市将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环节,深入开展酒类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在生产环节上,我市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酒类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加工酒类的小作坊、黑窝点。从严惩处掺杂使假、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药物、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和仿冒商标标识等违法生产行为。对获证酒类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规范酒类生产企业加工行为,加强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控,采购原料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检验,建立“四环一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把好成品出厂检验关,坚决杜绝葡萄酒甜蜜素超标和酒类塑化剂超标。


在流通环节上,我市将全面落实酒类流通许可制度和溯源制度。销售酒类的经营业户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全面落实《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对市场上销售散装白酒的,逐家检查索证索票情况、进货台帐、合格证明等,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经营业户自购酒精进行勾兑等违法行为。


在餐饮环节上,我市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酒吧、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白酒、葡萄酒、自酿或调配酒类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强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严防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以及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对餐饮服务单位自酿或调配酒类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药食两用原料名单和新资源食品目录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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