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食药监局在东海宾馆召开2018年全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分析会,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和承担市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就2017年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靶向性、问题发现率等方面相互交流了好经验、好做法,对在抽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还对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7〕42号)、山东省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鲁食药监综〔2016〕74号)和食品安全抽检网上操作进行了培训学习。
最后,对2018年的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思想认识上要再提升。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是国家总局“四有两责”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手段;二是问题发现率要再提高。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好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风险排查、舆情信息等食品安全信息,强化对抽检品种和区域的分析研判,提高抽检样品的靶向性和针对性,第三方检测机构要加强信息共享,切实把问题食品找出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置要再加强。从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台帐入手,采取销号管理的方式,全方位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置工作,按不合格后处置时间节点的要求,及时录入和公示不合格食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