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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2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核心提示:本报讯 4月13日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获悉,由该局牵头起草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下称 标准 ),将于20......

本报讯  4月13日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获悉,由该局牵头起草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下称“标准”),将于2018年6月9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2018年1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上报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进行了审定,并对经审定修改完善的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3月9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正式公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 53/028-2018),2018年6月9日起正式实施。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本军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云南省目前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近2万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食品品种范围主要涵盖米线、卷粉、饵块、白酒、菜籽油、糕点,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特色食品等。


“通过标准的强制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的分布广、数量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家庭作坊、前店后厂、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无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无记录、产品无包装等问题。”刘本军表示,标准的制订,对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填补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空白,实现“生产者有规范、监管者有依据、消费者有保障”。


刘本军介绍,考虑到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场所小、地处位置较为偏僻、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等实际情况,标准对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在低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条件的前提下保证食品安全,但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李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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