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产苗种管理办法》,规范苗种生产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产苗种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水产苗种质量,推进渔业绿色发展,2018年5月4-8日,市畜牧局刘正坤总工程师带队到株洲县、醴陵市和天元区对鱼苗鱼种场开展水产苗种生产质量监管督查。
本次督查的重点为苗种场是否依法取得水产苗种生产审批许可证、苗种生产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规范、所用亲本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苗种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通过实地检查、查阅档案资料、询问等方式,对株洲县龙船镇胜利渔场等单位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亲本来源、生产操作和用药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鱼苗鱼种场管理规范,苗种质量较好,没有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禁物品,但存在三项记录不完整的情况,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要求其整改完善。
同时,督查组要求苗种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安全隐患。县(市、区)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督促苗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苗种生产行为,确保水产养殖源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