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从新化县畜牧水产局了解到,县政府[2018]3号常务会议纪要决定:以渔政部门为主,从公安、海事、水利、市场监管部门各抽调4人,组建一支30人的禁渔执法队伍,专门从事春季禁渔禁捕工作;组建乡镇渔政管理机构;春季禁渔禁捕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按实保障。为资江干流新化段禁渔禁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落实县政府[2018]3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新化县畜牧水产局立即行动,迅速采取措施。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出台《资江干流新化段春季禁渔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捕实施方案》。划定资江干流新化段(石冲口镇绿湘村至荣华乡小鹿村)、资水新化段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游家镇大洋江河口至白溪镇大桥河口)和资江油溪河拟尖头鲌国家级水产种资资源保护区(油溪乡油溪村至吉庆镇油溪桥村)为禁渔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资江干流新化段禁渔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年禁渔,不得有任何捕捞行为。通过禁渔禁捕实现资江水域渔业资源的逐步恢复。
为了春季禁渔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捕落到实处,一方面加强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听取沿河乡镇工作汇报,召开渔民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了解禁渔禁捕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督查和考评结果在全县通报,将禁渔禁捕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单位、个人进行通报并问责。另一方面,设立举报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各类举报案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江干流渔业生态的快速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