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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发禁令拒绝槟榔22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武汉晚报
核心提示: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时任市长洪永世就签署了厦门市政府第37号令,发布《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该办法实施至今,一直在厦门处于严管状态。厦门当时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这项管理规定的?取得了怎样的效果?5月8日、9日,本报特派记者连续两日走访厦门市政府相关部门、医院,并在街头进行了随机调查。
  本报连续推出的关于武汉槟榔危害的报道,引起全城关注。许多市民来电询问,既然槟榔危害多多,武汉能否为禁止槟榔出台地方法规?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国内禁止槟榔的政府令早有先例。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时任市长洪永世就签署了厦门市政府第37号令,发布《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该办法实施至今,一直在厦门处于严管状态。厦门当时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这项管理规定的?取得了怎样的效果?5月8日、9日,本报特派记者连续两日走访厦门市政府相关部门、医院,并在街头进行了随机调查。
 
  从一份文件通告到一项政府禁令

  需要市民发自内心支持
 
  5月8日下午3时,厦门市法制局五楼会议室,法规处处长姜宏见到记者第一面就笑着问:“我们已经看到了武汉晚报的报道,你看到我们这里有嚼食槟榔的市民没有?”
 
  姜宏说,一项政府规定的出台,除了各级各部门严格监督执行,其实更重要的,是需要市民知晓理解配合。“应该成为市民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
 
  姜宏介绍,其实早在1994年3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在本市辖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的通告》,当时的通告尽管只有短短4条,但也是在全国率先“吃螃蟹”。
 
  该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厦门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在本市生产、销售槟榔的,由市各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全部槟榔及非法所得,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营业执照;违反本通告食用槟榔者,由厦门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举报有功者,从罚没款中提取50%给予奖励。
 
  到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将这则文件通告,升级成为政府的规定,具体内容大体相同,只是删除了“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营业执照”和举报奖励标准。
 
  强力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厦门率先对槟榔说“不”
 
  姜宏说,该项规定已经实施22年,而且参与人员变动很大,有的已经退休不在厦门,很难找到当时的决策者。“当时出台这个规定,就是为了环境卫生整治,这一点毫无疑问。长期嚼槟榔诱发口腔癌等疾病,是近年才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也更证实了这个规定的科学性,既保护了市容市貌,又保护了人民健康。”
 
  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而台湾是食用槟榔相对盛行的地区。姜宏从一些厦门老人口中了解到,当时,一些年轻人追求时髦,将台湾吃槟榔的习惯带到厦门,不仅气味大,而且随街乱吐槟榔泡沫,污染城市环境。厦门历来重视环境卫生,开始动真格整治槟榔,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对这一点,厦门市一些年长的市民体会特别深刻。东浦路72岁老人陈大传说:“我们厦门市自1990年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996年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政府是下了决心要让城市更加卫生漂亮,是一件好事。”
 
  厦门一直以来对文明卫生很是重视,现在已经连续多年获得全国文明卫生城市。
 
  “从1996年严格规定不让生产销售购买槟榔,到2017年出台的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这是厦门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气,促进文明建设,从制度设计上重视这一块。”姜宏说。
 
  2017年9月3日至5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厦门举行,评价厦门为“高颜值、高素质”的城市。
 
  厦门如何落实槟榔禁令?

  “四驾马车”横竖管到底
 
  禁止槟榔的生产、销售和食用,承担监督执法任务的是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们大街上,你几乎看不到嚼食槟榔的。”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吴煌开自豪地说。
 
  吴煌开说,1996年出台政府规定后,他们始终坚持以劝导为主,同时严格执行,有力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其实,厦门市民没有吃槟榔的习惯,观念很重要。一个政府的规定出台,只有6项条款,简明扼要,而且超实用。吴煌开说,老百姓能理解支持,“大家自觉抵制,自觉遵守执行,这是最好的措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姜丽明介绍,在实施禁止槟榔或其他违规行为方面,有“四驾马车”的做法,“360度全覆盖、无死角”。具体做法是——
 
  第一步,建立网格员监管机制,“横到边竖到底”,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管。江头市场监督所有16个网格员,分布在各个社区,发挥监督作用;
 
  其次,加强宣传。每年年初,所里会召集辖区各个大型酒店、商场等人员进行培训,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第三,对大型批发企业、配送企业,进行监管,建立“入市必登”系统。
 
  最后,加强巡查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查处:销售29包槟榔获利18元

  被罚1000元
 
  姜丽明说,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严格管理监督措施,每年查处违规生产销售槟榔的案例很少。“只有加强监管,才能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2017年11月3日,江头市场监督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位于湖里区江顺里一家公司对外销售槟榔。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公司老板叶某从淘宝网店购进一批槟榔,包装销售,已经销售29包,售出产品货值136.40元,违法获利18.10元。根据相关规定,监督所建议对叶某处罚1000元。
 
  2016年7月,福建诏安县人吴某从海南购进槟榔“通果”16500个,在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对这些槟榔进行包装销售。至当年10月案发时,共销售1370盒,违法所得1544.40元。事后,他被处罚3000元。
 
  两大医院探访:

  因嚼食槟榔诱发

  口腔癌的病例几乎没有
 
  厦门市因槟榔带来的口腔病变的情况怎么样?
 
  厦门市口腔医院副院长、口腔颌面外科主任医师胡砚平,从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毕业,来厦门10多年,很少看到有厦门人嚼食槟榔。最近该院收治的一例舌头鳞状细胞癌,病人反映没有嚼食槟榔习惯。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头颈颌面外科主任医师关丽梅,从医30年,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的病人中,几乎没有因长期大量嚼食槟榔诱发口腔癌的。”
 
  特派记者街头调查:

  当地商店没见售卖

  市民对槟榔一脸嫌弃
 
  连续两日,记者在厦门市东浦路、湖滨南路、仙岳路、禾祥西路等路段,走访了12家超市便利店。
 
  在湖滨南路一家“振环便利店”,记者有意询问:“您这里有槟榔卖吗?”
 
  “我们这里不卖槟榔。对身体健康不好,而且政府也不让卖。”老板黄先生回答。
 
  在禾祥西路一家超市,记者询问营业员,营业员笑起来:“要吃槟榔到湖南去买,那里有很多槟榔。”
 
  记者还在厦门市大街上随机采访52位路人。在湖滨南路做生意的53岁市民仇春林说,见都没见过槟榔。听说是记者采访,作为土生土长的厦门人,仇先生表示自己知道厦门市政府有规定,严禁生产销售食用槟榔,“这既是为我们健康着想,也对城市环境有利。”
 
  “如果你不说,我还真忘掉了槟榔。”在厦门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卓宏先生说,“我们厦门有茶文化,流行喝茶。”
 
  的士司机郑师傅说,特别支持厦门市对槟榔的严管令,“我们从媒体上看到过,长期吃槟榔会诱发口腔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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