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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记者13日从安徽省农委获悉,该委近日出台《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增加绿色安全农产品供给。
      记者13日从安徽省农委获悉,该委近日出台《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增加绿色安全农产品供给。
 
  根据安徽省制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国家确定实行定点经营的22种限制使用农药,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地理分布和数量进行科学布局,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建立起规范化的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销售的限制使用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
 
  在布局具体要求方面,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站长黄秋云介绍,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种植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的乡(镇)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立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耕地面积低于10万亩的乡(镇)设定1个点,耕地面积超过10万亩的乡(镇)可设2个点,超过20万亩的乡(镇)可根据需要再增设1个点。
 
  根据规划,申请者申报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限制使用农药经营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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