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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天然水域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和保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县将全部拆除境内五强溪库区沅江干流天然水域内网箱等水产养殖设施,改善库区水生态环境,消除沅江航道安全隐患。 7月19日开始,县渔政管理站、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纷纷对各养殖户的网箱设施开展调查摸底、申报、登记、造册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将在7月25日前完成。之后将我县将组织对需要拆除的网箱等水产养殖设施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