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夏粮收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8〕5号)精神,切实做好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启动省级小麦临时收储执行方案。省级小麦临时收储执行方案时间自8月8日起至9月30日,执行区域为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9市的重点县(市、区)。
质量标准:实行省级临时收储的小麦为2018年生产的不完善粒含量小于20%(含)的三等及以上小麦,并且符合食品安全指标要求,临时收储价格为每市斤1.07元。临时收储小麦必须经过降水、清杂后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仓,确保入仓水分在安全水分以下、杂质在1.0%以内。
计划安排:全省安排省级小麦临时收储计划100万吨,首批下达60万吨,其中合肥2万吨、淮北9万吨、亳州10万吨、宿州11万吨、蚌埠6万吨、阜阳10万吨、淮南2万吨、滁州7万吨、六安3万吨。由相关市、县将收购计划逐级分解至委托收储库点。
目前正组织各地申报库点,做好省级小麦临储收购收购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