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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药监局:“小饭桌”需登记备案后方可经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9  来源:兰州晨报
核心提示:新学期伊始,甘肃省食药监局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新学期伊始,甘肃省食药监局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提出,校园周边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家庭托餐经营者经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
 
  对违反加工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的,要责令食品经营单位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约谈学校负责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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