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93号公告,拟修改《儿童嗜好食品等的营养成分与含有高咖啡因食品的标识标准及方法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将适用《食品等的标示标准》和《畜产品的标示标准》中的规定修改为适用《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和《食品等的标示标准》中的规定。
2.将引用《食品等的标示标准》中的每日营养成分标准值、高咖啡因标示对象修改为引用《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中的每日营养成分标准值、高咖啡因标示对象。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