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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保健食品需标注“未经注册”?食品标识新规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1
核心提示:11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食品标识不得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11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食品标识不得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此外,意见稿对保健食品标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备案保健食品需标注“本品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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