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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1个产品是否可标注执行2个产品标准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2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有网友提问1个产品是否可以标注2个标准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答复。
  
 
  1个产品是否可以标注2个标准号?
 
  有一款名为“鸡汤鲜肉百叶包”的产品,标签上标注产品标准号:SB/T 10648 Q/HWT 0004S,请问这个标签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您好,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执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公开产品功能和性能指标。该规定并未限制产品执行标准的数量。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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