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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8  来源:淮南市场监管
核心提示:央视2024年“3·15”晚会曝光个别企业使用槽头肉制作预制菜相关问题后,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淮南市市场监管系统迅速传达贯彻落实省局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自3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依法依规依标准开展生产经营,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央视2024年“3·15”晚会曝光个别企业使用槽头肉制作预制菜相关问题后,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淮南市市场监管系统迅速传达贯彻落实省局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自3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依法依规依标准开展生产经营,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一)全面清查涉事企业产品
 
  立即对涉事企业生产的梅菜扣肉产品开展市场清查,一旦发现立即下架封存,不得继续销售。
 
  (二)全面检查肉类产品生产企业
 
  对辖区所有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使用的原料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生猪产品是否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证明/报告;其他畜、禽肉类产品是否具有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产品是否具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使用含有甲状腺、肾上腺或病变淋巴结的原料肉;生产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三)全面整治食品流通企业
 
  加强肉及肉类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对经营肉及肉类产品的集贸市场及大型商超重点清查。
 
  对辖区内从事食品冷冻冷藏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全面排查餐饮服务环节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食材贮存和操作过程中使用的工具严格生熟、荤素分开,实行色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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