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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验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3  来源:中安在线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食安办、省农委、省食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8月中旬起至9月底,对申请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验收的合肥等13个市进行评估验收。
   近日,安徽省食安办、省农委、省食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8月中旬起至9月底,对申请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验收的合肥等13个市进行评估验收。
 
  2015年2月25日,由安徽省食安办牵头,省农委、省食药监局联手在全省范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要达到“食品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社会满意度较高”三条基本标准。
 
  据悉,对获得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称号的市,优先支持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并在对各设区的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适当加分,并将其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创新制度、机制及举措在全省予以推广。
 
  今年,安徽省食安办、省农委、省食药监局严格按照此前联合印发的《2015-2016年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评估验收实施细则》,紧紧围绕“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监督执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社会共治”等6个评价项目及33个评价指标,对宿州、淮北;蚌埠、淮南、阜阳;合肥、安庆;铜陵、池州、黄山;马鞍山、芜湖、宣城等13个市按地域分片集中验收。
 
  《通知》指出,此次评估验收组组长由省食安办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食药监局和省农委工作人员、省食安委专家、媒体记者等组成,验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情况反馈、满意度测评等程序。其中,评估验收组中省食药监局、省农委工作人员及省食安委专家,负责逐条评估打分;媒体记者,则负责评估过程的全程监督及宣传报道。
 
  《通知》要求,各创建市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积极会同农业、食品药品、公安、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迎评资料,协助并配合省评估验收组开展工作。省评估验收组将按照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不弄虚作假、不打人情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确保评估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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