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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食品经营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罚被司法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5  来源:大楚网
核心提示:7月29日,宜都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姚家店镇兴兴食品厂负责人吴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7月29日,宜都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姚家店镇兴兴食品厂负责人吴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2015年7月17日,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到该市姚家店镇兴兴食品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吴某在持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依据相关规定,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吴某作出了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吴某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并拒绝履行处罚决定。该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但吴某仍旧无动于衷。今年4月5日向宜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宜都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审查认为: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加处罚款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法定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在多次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及思想教育后,吴某态度顽抗,该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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