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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群众举报涂改食品生产日期 获奖金超8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5  来源:四川新闻
核心提示:8月4日,成都市食药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15年举报奖励情况及典型案例。据悉,2015年成都市食药监局积极开展投诉举报奖励工作
   8月4日,成都市食药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15年举报奖励情况及典型案例。据悉,2015年成都市食药监局积极开展投诉举报奖励工作,全市食品违法立案2832件,处罚金额2541万元,其中投诉举报案件674件;药品违法立案458件,处罚金额1074万元,其中投诉举报案件35件。全年发放投诉举报奖励604件,同比去年增长486%;发放投诉举报奖励金79.6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15.63%。
 
  会上还通报了2015年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5年4月13日成都市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书面举报,反映海霸王成都食品物流园区徐盛华冷冻食品经营部C4冻库,有涂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成都市食药监局立即指派稽查总队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于4月16日,对徐盛华在海霸王(成都)食品物流园区内冻品区4栋29号经营的商铺及租用的冻库进行查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7453.02元;2.罚款1297004.44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344457.46元。发放举报奖励金8.64万元。
 
  案例二: 2015年9月7日新津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花桥镇一应征入伍的男子因在花桥镇金桥街馄饨大王吃了一碗面,后尿检呈阳性,被认为该男子吸食毒品,因此无法参军。新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的牛肉酱、杂酱、大香料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以上产品进行扣留(封存)。检测报告测出大量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及蒂巴因成分。按照成都市食品药品行刑衔接规定,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此案移交新津县公安局立案处理。发放举报奖励金3万元。
 
  案例三: 2015年7月24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有人销售疑似假药的情况。经过执法人员前期的深入调查和摸排,成都市食药监局药品稽查支队与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行动,控制了该名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经初步核实,该犯罪嫌疑人是从互联网上购买假药,冒充某批发企业业务员,开具伪造的出库单和私刻出库章,销售假药。在犯罪嫌疑人私设的库房里,发现了价值金额76万余元的非法经营药品。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进入诉讼程序。发放举报奖励金3.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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