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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将大连市建成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5  来源:半岛新闻
核心提示: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日前印发,提出力争用2到3年时间,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力争到2018年,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标准。到2019年底前,将我市建成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市。
   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日前印发,提出力争用2到3年时间,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力争到2018年,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标准。到2019年底前,将我市建成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市。
 
  《意见》提出,自2016年起,我市启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省食品安全放心县”建设工作。辖区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隐患问题解决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形成。
 
  到2020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100%达到主体责任标准,食用农产品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以及重点领域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实现可追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力争到2020年,重点领域70%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直报系统,2018年底前覆盖全部乡镇(街道),2020年底前延伸至重点监控部位。建设覆盖全市、服务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云”工程。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守信与失信行为信息库,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2017年底前,每个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至少配备1名监管业务骨干。完成全市食品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聘任工作,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由村农业技术推广员、村动物卫生防疫员兼任,在现有工作补贴基础上每年再增加经费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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