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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法院首例判决贩销假盐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2  来源:四平日报
核心提示:食盐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须品,为确保市民食用无碘假冒食盐造成潜在性危害,今年伊始,市盐务管理局将工作重点放在打击假冒食盐上,全面清查,重点整治,扩大宣传,引导全民参与打假。
   食盐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须品,为确保市民食用无碘假冒食盐造成潜在性危害,今年伊始,市盐务管理局将工作重点放在打击假冒食盐上,全面清查,重点整治,扩大宣传,引导全民参与打假。
 
  今年5月26日,市盐务局与铁东公安分局根据线索,将正在贩卖假盐的当事人李海鹏在铁东区早市当场抓获,经公安干警突审,在位于铁西区勤业六队李海鹏住处起获假冒小包装海藻盐45件(每件60小袋)。抽取的样品经“吉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结果认定该盐产品为工业盐,食用该盐产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和其它严重食源性疾病。为了深挖线索,市盐务局与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嫌疑人李海鹏上线荆福惠浮出水面,通过公安机关采取特殊侦察手段和长期蹲守,将其抓捕归案。在证据面前,荆福惠交代了全部违法事实。至此,公安机关对二人以涉嫌贩卖假冒食盐危害食品安全罪正式批准逮捕。8月29日,铁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荆福惠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李海鹏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禁止被告人荆福惠、李海鹏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正蠢蠢欲动,制假手段十分隐蔽,为了确保盐业市场稳定和我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盐务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制假贩假的打击力度,打击假冒食盐行动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提醒广大市民到正规渠道和信誉度好的店面买盐,避免误买假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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