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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双十一”期间将严厉打击“炒信”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7  来源:封面新闻
核心提示:随着今年网络购物“狂欢节”——“双十一”的临近,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提高自身信用评价,利用网络交易炒作信用的行为也在增加。这种行为不仅干扰了公平的交易秩序,也欺骗了众多消费者。
   随着今年网络购物“狂欢节”——“双十一”的临近,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提高自身信用评价,利用网络交易炒作信用的行为也在增加。这种行为不仅干扰了公平的交易秩序,也欺骗了众多消费者。记者2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已联合多个部门在今年“双十一”到来期间对炒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多家电商巨头在发布会上联合签署了反“炒信”信用信息共享协议。
 
  “目前,”炒信“已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的特点,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独立的行规、准则。”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炒信”行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危害越来越突出,为防范“炒信”泛滥,许多电商平台已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但从消费者的反映看,效果不是很理想。
 
  为了打击“炒信”行为,发改委将在“双十一”电子商务信用建设方面开展一系列活动。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提出,将建立涉电子商务的受惩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实施反“炒信”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惩戒措施,利用大数据和加强监测监控,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升交易主体信用真实度。
 
  反“炒信”行动计划将针对组织、参与、协助“炒信”的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建立“炒信”黑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信息。另外还将建立“炒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将涉嫌违法违规的“炒信”黑名单推送给相关部门,对“炒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平台企业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协议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联合惩戒,主要有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扣除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账户权限权利,降低搜索排序,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辞退并通报建议同业机构不予录用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等,查封或删除社交媒体帐号,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等。
 
  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在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收集到黑名单信息约1500万条,包括由最高法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总局提供的两类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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